住房限购
住房限购详解(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篇)

25、问: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名下均无本市住房,可以购买几套本市住房?

答: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无本市住房,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不存在离婚析产、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且购房人之一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(城镇社会保险)满5年及以上(能提供自购买住房之日上月起算63个月内,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满60个月及以上的),限购1套本市住房。

26、问:外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的本市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(城镇社会保险)缴纳证明为补缴的,是否予以认可?

答: 不予认可。

27、问:外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,夫妻中只有一方缴纳本市个税或社保,购房合同上是否可以同时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?

答:可以。缴纳个税或社保一方必须作为购买人。

28、问:原籍为外地户籍,因就学迁入本市学生集体户口的单身个人,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
答:不可以。

29、问:原籍为外地户籍,因就学迁入本市学生集体户口的在读博士研究生,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
答: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不存在离婚析产、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本市学生集体户口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已婚的,其家庭成员(包括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在本市无住房的,可凭户籍证明及学校证明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。

30、问:本市户籍(“100”户口段)的在站博士后,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
答:本人名下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(如已婚,则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在本市均无产权住房),且不存在离婚析产、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可以凭户口卡(或户籍证明)和加盖设站单位公章的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》于在站期间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。

31、问:原籍为上海的现役军人,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
答:原籍为上海的现役军人,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执行。

32、问:驻沪部队中外省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家庭,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
答: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不存在离婚析产、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,其家庭成员(包括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在本市无住房的,可凭军官证及驻沪部队证明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。

33、问:境外个人与中国公民(本市或外地户籍居民)结婚,两个人共同购买本市住房有什么要求?

答:根据中国公民一方的户籍情况,按本市相应的住房限购规定执行。

34、问:境外个人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
答:外国人、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购房的,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不存在离婚析产、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,还须满足:其家庭名下在境内无其他住房;至购房之日已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年;购房用于自住。其中回沪定居而购房的华侨,凭侨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,可免于提供已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年的证明。

35、问:夫妻双方均为境外个人,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
答: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均应符合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住房的相关规定(详见上述第34问)。

36、问: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住房,是否可以提供外地工作证明办理限购审核?

答:不可以。